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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津南区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18-A-016)公开招标公告

2018-07-06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津南区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18-A-01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委托, 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津南区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津南区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18-A-01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743.8596 743.8596 网络存储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2. 出入口道闸管理系统;3. 移动终端采集设备;4. 电子巡查;5. 监控中心;6. 社区安防平台;7. 网络传输建设;8. 施工部分
第2包 920.3588 920.3588 网络存储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2. 出入口道闸管理系统;3. 移动终端采集设备;4. 电子巡查;5. 监控中心;6. 社区安防平台;7. 网络传输建设;8. 施工部分 6. 社区安防平台; 7. 网络传输建设; 8. 施工部分
第3包 180.1232 180.1232 网络存储设备 网络边界及终端建设
第4包 56.3441 56.3441 网络存储设备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1900.685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 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4包段不需提供) 3.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壹级资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包段不需提供) a.投标人须为本包配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提供正式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不得跨区县兼任,但同一区县内不同分包的可由同1名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项目经理不得跨区县兼任,但同一区县内不同分包的可由同1名项目经理兼任。 b.投标人须为本包配备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关证书(技术领域应与本项目建设、施工和维护工作相关),并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证书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其它包的技术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其它包的技术工作。 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4包段不需提供)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包段不需提供) 6. 投标人所投监控系统应由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授权; 7.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须提供投标人与本地网络运营商针对于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合作协议或者授权证明。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授权,或者投标供应商关于线路租用的授权协议,且线路租用授权协议有效期截止日应为2019年12月31日之后,否则为无效投标。(3包、4包不需提供) 10.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作为审查报名的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7-04 到 2018-07-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三楼(华天道2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发售,携带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7 09:00
2.开标时间: 2018-07-2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三楼(华天道2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仔海
2.联系方式:1552274939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翟艳生:136020380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三楼(华天道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9522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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