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详见公告内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GGZC2018-G1-61670-KW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75-7836662;
项目联系电话:胡工;联系电话:0775-78366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详见公告内文
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内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内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规定,经 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173001-61670) 批准,现就采购人 平南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办公室 的 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GGZC2018-G1-61670-KWZB
三、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分标: 大型挖掘机1台、大型挖掘机炮头1套、平板车1辆; 2分标: 无人机1台、执法记录仪20台、通用摄像机2台、防刺服20件、防刺手套20对、警棍50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零柒仟壹佰元整(¥2007100.00),其中 1分标:壹佰捌拾玖万元整(¥1890000.00元);2分标:壹拾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171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
2、投标报名:请于 2018年 7月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 7 月 9 日 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0时),携带以下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并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均须递交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报名。
联系人:宋欣蔚、黄艳萍,联系电话:0775-4552161。
3、招标文件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招标文件金额: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1分标:¥2万元、2分标:¥0.2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2.1、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2一般帐户:
2.2.1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2.2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2.2.3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2.2.4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2.2.5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2.2.6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2.2.7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3 、截标前必须另外用信封单独密封退保证金的材料:【1、携带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退还报价保证金的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报价保证金金额、开户行、帐号、单位名称),5、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保证金同时附上合同原件两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3、投标人退保证金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齐,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 ,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8年7月 23 日上午9时30分 在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 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办公室
地址:平南县
联系人:原婉婷;联系电话:0775-783622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平南县二环路财政局旁(大敬塘方向二十米)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75-7836662;传真:0775-7836662
3. 监督部门: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7820666
十二、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8:00至2018年07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内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