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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6-21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经鄂采计【2018】-15294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鄂采计【2018】-15294号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本项目对9家法院(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郧西县人民法院、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房县人民法院、竹山县人民法院、竹溪县人民法院)专项信息化建设(机房改造、综合布线、科技法庭、重点区域安防等系统)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采购。

4.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6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5.工期:10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今)至少有五项类似信息化监理业绩(以合同为准);

5.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3年以上(含3年)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从业经历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监理服务经验(以合同为准),且具有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中除总监外还须至少提供2名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及4名具有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

7.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10.供应商必须出具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以及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派项目总监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上下载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105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及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雄 电话:0719-81107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付明电话:0719-8685538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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