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第七中学所需会议室彩色显示屏设备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会议室彩色显示屏设备 1.2.采购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18)49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全彩显示屏 9.32㎡、系统控制 1套 等,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174776元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下午3:3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5.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上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第七中学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13403830008 地址:灯塔路西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杨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400米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