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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九中学校园多媒体教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C2018-013)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8-06-12 来源:湖北宜春市人民政府招标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的委托,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受宜春市第九中学筹建办的委托就其“宜春市第九中学校园多媒体教学系统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阳光-YC2018-013

2、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3、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用途

技术参数要求

1

多媒体教学系统

1

250.2万

完善教学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再分包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用于资格审查(除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及保证金回单外)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⑩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注:1、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必须于2018年7月4日上午9:00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

注:开标时需提供样品对技术参数等进行佐证(1台激光投影机、1套交互式电子白板+壁挂一体机+1套红线扩音系统(或红外白板一体机)),样品必须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样品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样品,中标后留存作为验收对照品,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将不予验收。

四、报名办法: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了方便通知已经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报名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2756286801@qq.com)。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六、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50000元。2018年6月28日的下午5点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以电子汇款到账时间记录为准),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开 户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宜春市中国银行金城支行

帐 号:1932 1589 0443

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该公司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公司为其购买的至报名截止日止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委托人将质疑函原件、网上报名回执单送至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379531168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482号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觅婷 李雪梅

电话: 13006273176 13627054578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42号(审计局大院旁)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www.jxzfcg.gov.cn或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017002/017002001/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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