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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资寿寺保护管理所灵石县资寿寺门禁系统购置安装项目谈判公告

2018-06-07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资寿寺保护管理所的委托就灵石县资寿寺门禁系统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8】019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资寿寺门禁系统购置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1、门禁系统;云服务器、防火墙1台、线下综合票务系统服务器1台、机柜1套、PDU机柜插座1台、ups1台、显示器1台、显示器、消防探测AP、广播AP、旅游景区电子商务系统1套、黑白激光一体机1台、移动硬盘3块、条码打印机1台、二合一身份证阅读器1个、自助售取票机1台、智能三棍转闸验票机(人脸识别)1台、出口计数三棍转闸机1台、刷脸识别服务器1台、人脸识别设备1台、人脸识别算法服务1套/license等(预算价:553214元)。

2、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两周内将人证比对、二合一身份证阅读器、人脸识别设备、刷脸识别服务器、智能三棍转闸验票机、出口计数三棍转闸机等景区安保硬件设施安装完毕;剩余景区智能售票系统(包括综合票务、电子商务、智能运维平台系统、云服务器、防火墙、自助售取票机等),根据甲方需要(时间待定),另行交付。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

五、(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9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9项原件供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6月8日—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6月25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55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付款方式: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景区安保硬件设施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先行支付合同额的35%;景区智能售票系统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55%,剩余10%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再行支付。。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6月28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一、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黄女士1332744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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