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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采购公告

2018-05-24 来源:浙江北仑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受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北仑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仑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
(2)项目编号:BLZFCG201802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项目是在宁波市北仑区“交通指挥中心及交警中队数字勤务室工程一期”搭建的平台框架基础上进行完善建设,增加交通信号优化系统、交通运行指数分析系统、交通大数据可视化作战系统、交通诱导发布系统。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49.82万元。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ztb.bl.gov.cn)进入网上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
7、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
8、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10、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
重要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ztb.bl.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郑红波电话:0574-86775814
地址:北仑区恒山路46号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贝小明电话:0574-86781479传真:0574-86781480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3楼
12、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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