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东部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HZGZ2018-018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4月23日
五.更正理由:
采购需要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22页“7、服务器”中“2、…最大支持10个PCI-E 3.0插槽(2个专用插槽)…”现更正为“最大支持8个PCI-E 3.0插槽(2个专用插槽)”;
2、招标文件第22页、第43页“7、服务器”中“★3.主机加固系统:支持提供……水晶外壳,便携安全。”整段删除。
3、招标文件第28页“★7) 支持4K视频图像的输入输出;”删除“★”;
4、招标文件第39页“14. 提供所投录播一体机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提供所投录播一体机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入围清单页码截图加盖厂商公章)。”现更正为“提供所投录播一体机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
5、招标文件第39页“15. 提供录播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图像自动跟踪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提供所投录播一体机的CE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现更正为“15. 提供录播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图像自动跟踪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所投录播一体机的CE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6、招标文件第42页“6、云资源管理平台软件”中涉及“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字样,都删除。
7、招标文件第43页“22、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在线微课制作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该条删除。
8、招标文件第82页“4.2.6.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部件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得12分;”现调整为“14分”;
9、招标文件第82页“4.2.6.4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相关演示进行评分:0-8分”现调整为“0-6分”;
10、招标文件第82页“4.2.6.4.1 消费网络POS机能与原一卡通系统无缝对接的,加2分;”删除;
11、招标文件第82页“4.2.6.4.3”中“为保证与原有系统的无缝对接”删除;
1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现更正为“2018年6月8日9:00”。
七.其他事项:
1、第一次更正公告、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均做相应调整。
2、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二天(即2018年6月5日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2-2220018
传真:0572-22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