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鄂采计[2018]-12290号 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1.项目编号:JZC-20181151039
2.竞争性磋商项目: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3.本项目采购预算、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3.1 本项目采购预算:85万元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3.2 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365日历天;
3.3 本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4.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1)响应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事业单位无需此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500元(大写:捌仟伍佰元整)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市新桥支行
开户名: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42001625208053001890
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磋商小组认可已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证明。所有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前从其企业帐户向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汇入磋商保证金,并办妥所有财务手续。不得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提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人。
6.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8年 5 月 23 日至2018年 5 月 29 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时至17:30分;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00室(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节假日除外)。
7.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时核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方可领取本磋商文件;(事业单位无需此项)
(3)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
8.现场勘察时间: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9.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前递交至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采购文件递交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10.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年 6 月 4 日14 时 30 分开始。
11.竞争性磋商地点: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西路440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评标 4 室)。
12. 本磋商公告首发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zggzy.com
13. 联系事项:
采购人: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30号
项目联络人:刘光华 联系方式:0716-8858022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项目联络人:熊垒 联系电话:13367166161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