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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0二二台广播电视安防设施建设安防监控项目更正

2018-05-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0二二台广播电视安防设施建设安防监控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0二二台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18年05月22日 14:33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更正日期 2018年05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菲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348545

  采购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0二二台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喀什市三号信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998-3257624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菲、仇丽萍 010-63348545、63348275

  项目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0二二台广播电视安防设施建设安防监控项目

  项目编号:0701-18415008007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54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5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0二二台广播电视安防设施建设安防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620a0b3a016218d0f3326949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标题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报价部分由“采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价格计算得出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所有合格投标人的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更正为“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均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0二二台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喀什市三号信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998-325762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菲、仇丽萍010-63348545、6334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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