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现就宁海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8-CG0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8.2万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的流动电影放映公司; 3、具备完成本项目放映场次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影放映设备(14套放映设备以上); 4、投标人中标后使用的放映设备须加盟经国内各级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电影院线; 5、投标人须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投标人需要接纳本县原16支放映队伍,除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故(违法行为、意外事件)导致不能正常放映而丧失放映资格、放映人员自动退出等三种情形外,不得随意终止业务合作; 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开标时须提供所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05月17日至2018年05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3)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报名: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c.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d.备案证明; e.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 请联系工作人员,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16:00 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开标时需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投标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入;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7日09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投标人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05月1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05月1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05月1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十五、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任玲玲 联系电话:0574-6550259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王洋 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