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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智能查验终端(PDA)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8-05-15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智能查验终端(PDA)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智能查验终端(PDA)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DZC-2018101
三、采购单位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0号
联系方式:029-876801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银池商务酒店1801室
联系方式:029-8626495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智能查验终端(PDA)设备;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七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项目预算:38.16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凭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银池商务酒店1801室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14:30时,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询价时间:2018年5月23日14:30时。
3.询价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银池商务酒店1801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君潇
联系方式:029-86264958(电话)
shaanxi-xdzb@qq.com(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关支行
银行帐号:6105 0175 1100 0000 0412

陕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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