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18年4月13日
一.采购人名称:嘉善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嘉善县2018年度“智安小区”建设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为有效降低居民小区的刑事发案,大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从2015年开始,嘉善县公安局充分运用现代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在居民小区开展“智安小区”建设工作。经公开招标,由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自主研发管理平台“力通智安小区管控平台软件V1.0”,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为“2017SR662975”,著作权人: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三年的建设,目前已在全县9个镇(街道)建成“智安小区”120个,覆盖面超过80%,所有建成小区均实现刑事警情同比大幅下降,截止2017年年底,“智安小区”刑事警情建成比未建时下降55.7%,61个小区实现了刑事案件“零发案”,该项目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最佳案例”,全省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银奖,并被嘉兴市智慧办列为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2018年,经嘉善县政府讨论并经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智安小区”二期建设项目纳入全县十大民生实事工程,拟投资1200万元,实现“智安小区”全覆盖的总体目标。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嘉善县2018年度“智安小区”项目建设是对前期三年“智安小区”项目的延续,是对现有“智安小区”项目的升级扩容,所有设备及数据全部接入现有平台,主要涉及硬件点位布局优化、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开展软件功能扩充再开发及数据深度应用升级软件开发、后台数据中心扩容及系统硬件扩容等方面。另外,由于“智安小区”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全县,设备选型多样、系统结构复杂,2018年度“智安小区”与现有“智安小区”相互交叉,新一期建设方与现有维护方保持一致,可以在人力、时间、资金等方面节约大量成本,达到事半功陪的效果。
为顺利实现嘉善县2018年度智安小区项目的建设目标,参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建议由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嘉善县2018年度“智安小区”的建设工作。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名单: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俞彬 |
嘉兴市善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劳峥卿 |
嘉善县地方税务局 |
高级工程师 |
陈伟忠 |
嘉善县信息中心 |
工程师 |
杨军 |
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 |
工程师 |
沈利丰 |
嘉善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论证意见:专家通过专业知识认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 |
八. 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五路58号三层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或嘉善县财政部门提出意见。
十.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嘉善县公安局
联系人:邓海军
联系电话:0573-84237857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大道1118号
代理机构名称: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俊余
联系电话:84129502
联系地址:嘉兴市嘉善县环北西路261-263号
财政部门:嘉善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荃
联系电话、传真:0573-84122528
联系地址:嘉兴市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