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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宣传部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合作播放包头城市形象片项目

2018-05-04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委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宣传部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合作播放包头城市形象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宣传部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合作播放包头城市形象片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8〕75906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详见采购文件。 365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3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 (2)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3)截至开标之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均要求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5月03日至2018年05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包头市政务大厅十三楼第8评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包头市政务大厅十三楼第8评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人:姚东花

  联系电话:0472-6862356 6862347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地址: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冯凌云

  联系电话:5619366

  相关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docx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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