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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火车站广场、南桥广场显示屏租赁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5-03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延安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火车站广场、南桥广场显示屏租赁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火车站广场、南桥广场显示屏租赁费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8-89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延安市向阳沟东方明珠

联系人:张航 联系方式:0911-888879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911-2160088

五、采购内容:火车站广场、南桥广场显示屏租赁费

采购预算:96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应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谈判,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5.提供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谈判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05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行

账 号:61050168411100000234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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