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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粮食局市直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2018-04-25 来源:河南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

鹤壁市粮食局市直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粮食局市直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18-10

批复编号:豫粮文〔2016〕147号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企业)自筹资金

工期要求:

综合布线须在合同签约生效后10天内完成

第二类型工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三类型工期不得超过2个月;

第四类型工期不得超过1个月。

采购金额:722.07万元;市直单位4个库点

保证金(元):70000元

采购人:鹤壁市粮食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秦先生 0392-3267565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吴先生 0392-2133881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乔先生0392-3314106

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文件的精神,在全市十一个库点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市直单位4个库点,分别是鹤壁市粮食局第二粮库(第二类型)、河南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第三类型)、鹤壁市大赉店粮食储备库(第四类型)、鹤壁市瑞丰粮食储备库(第四类型);

2.采购内容:

第二类型:智能化主要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移动监管、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通风、智能安防、三维可视化、专家决策与分析系统、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第三类型:智能化基本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安防、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第四类型:智能化基础功能,包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安防监控、粮情测控、远程监管接口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须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7.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

8.经营、资产和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2017年无财务亏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提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2015年-2017年度所得税完税证明。

9.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10.信誉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合作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公告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15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 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发布公告的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在现场收取。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 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下列任意帐户

在汇款凭证中用途或备栏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子账户:5010944600026000588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9707800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子账户:000000798122822400120756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97002016

联系电话:0392-3362106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已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保证金退回方式详见标后发布的项目结果公告。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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