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城区高新区货车限行卡口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3日 19: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24日 08:30至2018年04月28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83.05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218866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小姐0763-34803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先生0763-3218866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城区高新区货车限行卡口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 ||
附件2 | 招标公告.pdf |
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城区高新区货车限行卡口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城区高新区货车限行卡口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3-32188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刘小姐0763-34803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0763-3218866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1.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1.6投标人还应当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核发的须经广东省公安厅备案。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资格声明函》承诺】。3、不接受下列主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①分公司;②联合体;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按《资格声明函》承诺】。4、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05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