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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单兵设备谈判公告

2018-04-24 来源:山西晋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晋城市公安局委托就晋城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单兵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单兵设备

  二、项目编号:HCZC2018-3002H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晋城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单兵设备(所需设备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勘察采集装备 台 1

  2 视频分析装备 台 1

  3 公安网加密移动硬盘 台 1

  2、范围包括: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系统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四、预算金额:220000元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hc.jcssh.cn/hcdjb.xls)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报价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5、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报价人国、地税纳税凭据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之一)缴纳的凭据原件,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原件;

  6、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7、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单位信用结果并加盖公章(须不存在不良记录情况)。

  8、报价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谈判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24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城市城区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701)

  3、联系电话:0356-8880602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3日14时30分至15时

  2、开标地点:山西省晋城市育泽园酒店四楼C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年5月3日15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公安局

  地址:晋城市迎宾街289号

  联系人:韩鑫

  联系电话:0356-3010306

  代理机构: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701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6-8880602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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