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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GCZB-2018093]东部新城慢行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标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8-04-23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部新城慢行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标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8093 (发布时间:2018-04-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慢行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标识系统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系统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邱隘镇(宁波市东部新城)。

规 模:工程总长度约17000米,甬新河绿廊(兴宁路-通途路)长度约9500米,生态走廊(通途路-百丈路)长度约2100米,中央走廊(后塘河沿线,福庆路-世纪大道)长度约5400米。

项目总投资 :2722万元。

招标控制价 :8885430元。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智能标识系统(含服务软件)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施工专业承包(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截至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获得的评级信息未被评为D级(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 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 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 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 月24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月 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适合电子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陈文昌、吴瑾婷、周旭东

电话:0574-87284375;传真:0574-876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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