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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环境网格化系统环保数据中心项目变更公告

2018-04-23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咸阳市环境网格化系统环保数据中心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环境网格化系统环保数据中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ZBXA-18018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人: 刘 工

地址: 咸阳市玉泉西路环保综合实验楼

电话:029-3208584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联系方式:029-86674688转8010/029-86674691

联系人:庞 工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2标段:

1.招标文件第17页评分办法中的业绩原内容为:提供系统集成项目成功案例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金额>100万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金额≤100万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提供类似案例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金额>100万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10分,金额≤100万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16页评分办法中项目集成服务能力第3项原内容为:针对本项目配备专职维护人员,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不少于10人的社保记录证明文件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针对本项目配备专职维护人员,并提供相应社保记录证明文件,确保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维护人员的70%不更换,大于等于10人得4分;5-10人(不含10)得2分,小于5人1分,不提供得0分。

3.招标文件第17页评分办法中项目建设服务能力第1项原内容为:投标方提供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拥有陕西全省范围内的业务经营许可或授权,提供得4分,不提供得0分。

现变更为:投标方提供能够经营本项目中包含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的合法证明得4分,不提供得0分。

4.招标文件第17页评分办法中项目建设服务能力第6项原内容为:为方便甲方设备的现场操作管理,甲方核心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及时自行维护,不得由第三方代维,投标方提供的虚拟化数据中心部署在陕西省内得4分,可提供甲方工程师驻场环境得2分,其他得0分;

现变更为:为方便甲方设备的现场操作管理,甲方核心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及时自行维护,不得由第三方代维,根据故障出现后的应急方案(包括响应时限)优劣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0分。

开标时间:原开标时间2018年4月24日14:30;现变更为:2018年5月7日14:30,开标地点不变。

备注:其它内容均不变。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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