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电子身份识别标签升级(固定式船舶定位仪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受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 委托,就渔船电子身份识别标签升级(固定式船舶定位仪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201804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渔船电子身份识别标签(固定式船舶定位仪)采购及部署安装 | 1000 | 套 | 200万元 |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我市管辖渔船进出港动态以及出海船员信息化、实时化,将有利于我市渔港管理现代化和出海船员的实名制。同时为柴油补贴款发放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升级完善渔船进出港管理系统,有利于完善渔业执法管理体系,保护渔民的根本利益,提高对渔船的非法套牌、违规出海等行为的监管能力,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区稳定做出一定贡献;采购要求:必须与之前已有的人脸图像数据采集功能和渔船进出港管理系统相匹配。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 招标 代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发售地点、售价:
①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4 月20 日至2018 年4 月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8室)
③标书售价:每份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5 月10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三楼310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8 年5 月10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三楼310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 元整;
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或汇票;
账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开户帐号:733161018260012638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并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宁波政府采购网的正式入库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否则其采购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8室
联系人:毛宇兰、钱聪、邬珍晶 联系电话:0574-87127967
7.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88441
8.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1楼 联系人:乐晓来 联系电话:0574-87969997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宇兰、钱聪、邬珍晶 联系电话:0574-87127967 传真:0574-87127713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