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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湖风景区派出法庭审判楼改造修缮项目)

2018-04-18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湖风景区派出法庭审判楼改造修缮项目)

根据鄂采计[2018]-06139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东湖风景区派出法庭审判楼改造修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HBGTS-CS2018-G1001

二、项目名称:东湖风景区派出法庭审判楼改造修缮项目

三、采购内容:改造修缮项目

四、预算金额:50万元

五、供应商必要资质、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成员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五大员证);

4、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5.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方式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2018年4月18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2、报名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人须携带本人公司证明,社保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满足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必要资质、资格条件”所有证明文件。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七、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10:00时

磋商地点: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联投公寓23栋21层2108室)

八、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钦联系电话:17786369630

代理机构: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联投公寓23栋21层2108室

联系人:鲁志龙联系电话:027-87985448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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