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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崇左市城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人防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8-04-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崇左市城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人防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崇左市城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人防设备工程

项目编号:HZTCZ-HWZB-2017-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66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黄 工,0771-7837777

联系方式:崇左市园区西路棚户区A区综合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796618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3栋6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崇左市城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人防设备工程项目(采购计划编号:918066-2017-002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崇左市城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人防设备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ZTCZ-HWZB-2017-055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人防设备一批并安装,清单详见附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叁万陆仟伍佰柒拾柒元柒角肆分(¥2736577.74)

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另外设置最高限价。

五、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或具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的供应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响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人防二级及以上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4 1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4 26 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14:30-17:00。

2.获取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授权委托时提供)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复印件;(4)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查询函的结果在有效期内);(5)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需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支行
开户账号:80009177346666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 11 日北京时间10 时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 11 日北京时间10 时整,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园区西路棚户区A区综合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771-78377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3栋6/7单元

项目联系人:农崇斌联系电话:0771-7966188

3.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龙胤财富广场对面 电话:0771-5962613

4.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等媒介上发布。

采购人: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4 1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或具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的供应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响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人防二级及以上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3.6577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00至2018年04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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