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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舞台专用设备设计及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18-04-13 来源:招标网

 

  项目名称:沧州市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舞台专用设备设计及更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3570140001

  项目联系人:南芳芳

  项目联系电话:18833705686

  采购人:市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403376000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官邸底商9-1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50295

  预算金额:9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5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须同时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认定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舞台机械工程)壹级”证书、“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专业灯光工程)贰级”及以上证书、“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专业音响工程)贰级”及以上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供应商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特别说明: 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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