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巡特警大队安检排爆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8-04-10 来源:宁波政府采购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巡特警大队安检排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4月9日

招标编号:NBITC-20182037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预算:

子包

项目名称

单位及数量

采购预算

巡特警大队安检排爆设备

1批

4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告期限: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6日共五个工作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每份400元,请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或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支付标书费,请于2018年4月27日16:00前发传真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未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到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5月3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5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800元(保证金形式:对公帐户的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网银),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帐户信息如下,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徐(翁)会计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八、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

九、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地 址:惠风西路10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74-88155207

十、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联 系 人:史涛 陈燕 张烨弘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 245842713@qq.com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 94090154800000191

 

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招标文件+报名函(2)_20184916244.zip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