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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采购

2018-04-02 来源:江苏阜宁县政府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26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财政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采购

2、项目概况:综合治税是近些年加强税源管控、提高政府财税信息共享分析水平、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财经税源信息增值的一项创新举措。阜宁县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采集加工、综合治税、信息反馈等。本次信息系统平台项目须与采购人现有财政业务平台系统及盐城市财政局目前运行的综合治税平台进行衔接,该项工作及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与相应厂商进行衔接办理。

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0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采购,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具备上线运行要求。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质保期: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对项目提供7x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提供软件保修、维护等技术服务。在出现系统故障的30分钟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在质保期内需派工程师常驻现场提供及时服务。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至少派3名工程师组成实施团队常驻现场,直至实施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项目免费运维期间必须确保至少1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程师常驻现场提供采购方软件使用服务。

8、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7年10月至 2017年12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养老保险;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93288)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4月2日8:30至2018年4月10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7日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2、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上线运行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3、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并成功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4、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阜城镇城南新区城南大厦B座东区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0515-69917042

邮编:224400 E-Mail:lengch@qq.com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13914650638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采购”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财政局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日报名“阜宁县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NCG【2018】26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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