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宁海县人民大道、中山路及五街汇节点综合整治工程——亮化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8-03-27 来源:宁波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人民大道、中山路及五街汇节点综合整治工程——亮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8-CG0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3856077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成套灯具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的制造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曾发生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两年内投标人未在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

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1、2018年03月25日至 2018年04月0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30时 ;下午14:00时-16:30时 。

2、发售地点: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三楼)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1、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2日16:00,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2、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8日09时;

十、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03月2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570390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三楼

邮编:315600

联系人:王洋

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