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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档案局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3-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楚雄州档案局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CX-2018-003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州档案局的委托,对楚雄州档案局消防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楚雄州档案局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2.2 批准文件:楚财教〔2018〕33号

2.3 工程规模:计划投资100万元

2.4 建设地点:楚雄州档案局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所有施工直至工程通过第三方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售后服务等。

2.8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须确保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

2.9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资格要求:

3.2.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

3.2.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内(2014至今)担任过至少1项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4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与建设项目相关业绩(相关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提供合法的第三方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5其他要求:

3.5.1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应具有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9时至2018年4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于换取保证金收据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9时30分,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制作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作为开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密封方式: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4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24日9时00分至 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6投标人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6.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2516 1007 0900 0020 046

6.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至少1个工作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

6.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州档案局

地 址:楚雄市鹿城西路原92号

联 系 人:鲁桂兰

联系电话:0878—31230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北浦伟业广场4幢704室

联 系 人:李正军

联系电话:0878—3165677、13619480889

传 真:0878—316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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