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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缉私局南沙分局信息分析协作管理平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8-03-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海关缉私局南沙分局信息分析协作管理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缉私局南沙分局信息分析协作管理平台采购

项目编号:CLPSP18GZ02ZC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5, 020-87651688-1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

地址:/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0-81101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张小姐 020-87651688-155, 020-87651688-14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项目基本概况简述:建设海关耳聪目明、协调有效的海关信息分析协作管理系统,提高海关的执法效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缉私局南区信息中心信息分析协作管理平台平台建设将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实现信息信息整合化、现场情况可视化、指挥处置高效化和运行管理科学化,真正为海关缉私做到看得见、听得到、指挥准、行动快,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运转高效有序的海关信息分析体系。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交货期

备注

信息分析协作管理平台采购

人民币1100000.00元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所有物资到货,并于供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相关资料交付

采购本国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 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7.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8.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00至2018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下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备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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