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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阳光-SG2018-007)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8-03-22 来源:湖北宜春市人民政府招标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上高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其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阳光-SG2018-007

2、项目名称:上高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升级改造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

3、资金预算:70万元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1

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1项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参数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两年度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7)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件;

2)近两年度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自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自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以上资格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密封好送达(身份证原件除外),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下载标书并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六、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四室(沿江中路18号老县政府办公大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开标前2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高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8160756762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路老县政府大院5栋202室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 话:0795-2586977 18270951090

电子函件:305300625@qq.com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gztb.com/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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