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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消防器材采购、维修 招标公告

2018-03-20 来源: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就学校《2018-2020年消防器材采购、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UPC-GK-HW-2018001

二、项目名称:2018-2020年消防器材采购、维修

三、项目内容:

标项:2018-2020年消防器材采购、维修 一批,预算45万元;

四、投标方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生产、经营的消防产品符合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要求。

(3)具有灭火器维修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周五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61室)。购买标书时需携带税号等开票信息。(投标方先到采购中心开具标书费收款通知单,凭收款通知单到紫金港校区东六117计划财务处紫金港核算分中心缴纳,建议刷银行卡支付)。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灭火器维修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中心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文件签署之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56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时,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56会议室。

九、投标方应在2018年4月3日下午16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至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61室),缴纳金额:标项:¥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标书文件。

十、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0571-88981171)投诉。

十一、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

十二、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电话:0571-88981325,0571-88981028.

传真:0571-88981382,E-MAIL邮箱:zupc@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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