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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物资采购站安检设备的采购公告

2018-03-14 来源:宁波政府采购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安检设备
二、项目编号:2018-HJDHNB-4005-3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包括:便携式危爆物品检测仪1套、酒精检测仪1套。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三)交货地点:舟山定海甲方指定地点。
(四)说明: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运杂费:由报价方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 年3月16日17:30止,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宁波物资采购站采购办;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方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提供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最近3个月(次)连续纳税的证明材料(若免税或间隔一个月周期以上未纳税的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
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统一装订成册。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2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宁波物资采购站。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浙江省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潘 力(助理员)
电 话:0574-27778132 18658217658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
(二)联系人:陈清林、段嘉豪
电 话:0574-27778133 18668538852 13082957925
传 真:0574-87605450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
邮政编码:315211


宁波物资采购站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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