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2018年度消防车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 | ||
行政区域 | 平凉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3月12日 18: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3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03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新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9501116 | ||
采购单位 | 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来远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95011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1-8407993 |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2018年度消防车及装备器材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于2018年3月13日首次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公告内容: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两个包)
总预算价为315万元;其中:第一包285万元,第二包30万元。各包投标报价高于对应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020183091000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投两个标段(包)的,应按每个标段(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包)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现变更为: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总预算价为315万元.各包投标报价高于对应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020183091000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来远路8号
联系人:吴新春
电话:1391950111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
联系人:于海龙
电话:0933-8552700/18993311899
监管部门:平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1号
联系电话:0933-823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