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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7年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18-03-0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17年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 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8年03月05日 16: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06日 09:00至2018年03月1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房间
开标时间 2018年03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
预算金额 ¥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巩芹 易彦汝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143639 85143616
采购单位 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东北亚大街3333号 150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乔先生 0451-8334154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巩芹 易彦汝 010-85143639 85143616
附件:
附件1 CTEC2017B320C招标公告.pdf
附件2 CTEC2017B320C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doc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受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EC2017B320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芹 易彦汝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43639851436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东北亚大街3333号150027

  联系方式:乔先生0451-833415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巩芹 易彦汝010-8514363985143616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至开标之日的前一日止)的经营活动中,供应商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6日09:00至2018年03月12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以现场登记报名,现金、电汇、转账支票均可购买招标文件(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接受个人账户的汇款。);也可以按本公告“七、其它补充事宜”所述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汇款购买,须在汇款附言栏内写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和所投包号,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发送信息登记表》传真至010-65926172或发送邮件至CTEC811@163.com,并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确认。若需要邮寄招标文件,需另付邮费50元。京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先发送电子版本,但以纸质版本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7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7日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按扣除6%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不涉及节能产品。

  (5)执行《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6)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信息安全产品。

  (7)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8)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政府首购和订购。

  (9)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信用担保试点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按扣除6%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不涉及节能产品。

  (5)执行《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6)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信息安全产品。

  (7)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8)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政府首购和订购。

  (9)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信用担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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