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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警察系统提升及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2-23 来源:山东东营市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警察系统提升及改造工程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8-015#

三、采购项目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警察系统提升及改造工程,主要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总预算资金453357.00元人民币,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分包分解后响应,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分包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金额

备注

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警察系统提升及改造工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履约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

4、拟供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53357.00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2.地点: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楼328室】。

3.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5.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2.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7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6日08时30分至2018年3月6日09时00分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地址:东营开发区大渡河路253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546-727229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B楼328室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5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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