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消防装备招标公告

2018-02-11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汾阳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中兴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汾阳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消防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SX-ZXSY2018002

二、项目名称:消防装备的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内容:消防装备1项。

采购范围包括:装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项目预算价:86万元。

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检验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截止日期连续前六个月的增值税完税证明和连续前六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法人、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经办人身份证;

5、提供投标人截止日期连续前六个月的增值税完税证明和连续前六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凭证);

6、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检验报告;8、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告公示期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上述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2月11日—2018年2月22日(北京时间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汾阳市西河路颐仁华庭9层-B2号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3月5日下午3点

2、开标地点:汾阳市西河路颐仁华庭9层-B3号。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汾阳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354690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4626369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