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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视频监控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2018-02-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视频监控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视频监控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JLHSZB18-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月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8550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莲花山大路5号

联系方式:佟萌 0431-813312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月 0431-85855092

代理机构地址: 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智慧莲花山(视频监控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所辖地区。

2.3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见采购文件)。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验收标准: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施工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3.3 2015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4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需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企业相关信息登记并在网站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8日 09:00至2018年02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公布企业信息截图(显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新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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