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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145”智能防控圈系统建设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2018-02-08 来源:宁波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重发)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145”智能防控圈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8NBHSC00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万元) 采购单位
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145”智能防控圈系统建设 1 1100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须整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一般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光纤网络资源的企业(提供两份(含两份)以上光纤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7578;
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请按标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标包一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第一次招标时递交的保证金继续有效)。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 14:00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 14:00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74-81987103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虞老师 电话:0574-87201283 传真:0574-8725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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