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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奉新县赤田镇中心幼儿园幼教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2018-02-05 来源:湖北宜春市人民政府招标

奉交登字CG2018016A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奉新县赤田镇中心幼儿园的委托,对其奉新县赤田镇中心幼儿园幼教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交易编号:CG2018016A

二、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名称

数量

项目预算

参数及要求

完工日期

幼教设备

1批

21.5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签订合同后3日内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2月7日下午17:00止。

领取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检察院斜对面)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标书投送及开标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检察院斜对面)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元整;必须于2018年2月7日下午17:00前转帐,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收款人: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账号:14089901040010335

七、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认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型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4、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型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型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的,视作不具备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作不具备监狱企业条件。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更正的平台: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

九、采购代理机构: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检察院斜对面)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3870515800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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