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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厅监控项目谈判公告

2018-01-30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厅监控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厅监控项目

二、项目编号:HXD-ZFCG20180125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物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自助办税服务厅监控项目

1

57.76

 

2.范围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0.与采购方签定的现场勘察保密协议。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51-4137988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2月2日下午15:00

地点:太原金辇酒店会议室

采购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戚先生

联系电话:13834596020

代理机构: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韩女士

联系电话:0351-4137988

联系邮箱:hxdzb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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