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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1-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河口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谈条件:

本项目“河口县公安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经河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口县公安局”,采购资金为财政拨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口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谈,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竞谈申请。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8-3-012;

2.2交货地点:河口县(甲方指定地点);

2.3预算资金:140000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

2.5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采购及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谈判申请人应具备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资格,提供生产厂商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全年或2017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的完税凭证)。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售后服务体系完善,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系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谈判)。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谈判。如谈判申请人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各谈判申请人请于2018年01月17日至2018年01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投产品授权证明文件等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单位。

收款单位: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红河州个旧市支行

账 号:980041010000014313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口县公安局

地 址:河口县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姚玺

联系人:吴艳

电 话:1398803880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官华

联系人:顾云、俞茜

电 话:13988006578、13908731232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8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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