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监狱系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警用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各合格投标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兵团监狱系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标书编号:BTJYCGZB2018011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序号 |
装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第01包 |
1 |
背负式远程催泪喷雾驱散器 |
套 |
52 |
320.32 |
287.36 |
2 |
脉冲式防抢夺电警棍 |
根 |
280 |
|||
第02包 |
1 |
脉冲式防袭刺猬衣 |
件 |
52 |
299.184 |
268.40 |
2 |
PC脉冲式电击臂盾 |
面 |
228 |
|||
3 |
止血王 |
包 |
228 |
|||
第03包 |
1 |
脚铐式瞬间制服器 |
个 |
280 |
292 |
261.95 |
2 |
眼镜蛇瞬间制服器 |
个 |
52 |
|||
第04包 |
1 |
狼牙防暴抓捕器 |
个 |
280 |
218.4 |
195.93 |
第05包 |
1 |
擒拿手套 |
双 |
228 |
319.2 |
286.36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最新一期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它产品若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公安部警用装备协议供货入围企业(提供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供应商须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单位信息,具体注册事宜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2、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八、投标人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月17日10点00分;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19点30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投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综合厅(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
11、公告期限: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
12、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74号
联系人姓名:陈卫东
联系电话:0991-8848010
1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4楼。
项目联系人:楼谦、魏贞贞、孙正
联系电话:0991-8852232 8852519
传真:0991-8852230
邮箱:xjit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