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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8-01-09 来源: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位于浙大之江校区内。工程内容主要是(1)将校监控中心机房从曾宪梓楼二层移至二号楼北侧保卫科办公室,保留十一号楼、八号楼、后六号楼、钟楼及教工住宅共计5个区域机房;(2)原模拟系统升级为全数字系统,所有前端模拟摄像机均替换为数字高清网络摄像机,并在各个路口、校门口、主要干道等处增设室外数字高清的枪机、球机、人脸识别摄像机等,由监控中心机房进行统一显示与储存;(3)在校区内公共区域、隐蔽区域等处增加报警立柱。投资额约260万。特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资信、实践经验的公司参加投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清单、招标文件。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壹级施工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2)安全许可条件: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建造师注册章;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曾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015年1月1日后竣工的合同价150万元以上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国内公共建筑)1个或以上(须出具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②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如以上资料无法显示项目经理的,还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2)-(4)条所有资料开标时须带原件核对。

3、报名单位应携带资料:报名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附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及企业税号),工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6日(周五下午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在浙江大学后勤管理处维修管理办公室(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1117室),收取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不退还,逾期不再报名。(报名费交紫金港校区东六117-2计划财务处紫金港核算分中心)

5、统一领取资料时间、地点:2018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在浙江大学后勤管理处维修管理办公室(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1117室)。(凭收款回执单领取)

6、统一踏勘现场时间、地点:2018年1月17日下午13:30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门口集合(联系人章老师,13805743866),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准时到场踏勘。

7、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支付;开户单位:浙江大学;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帐号:19042201040000014。

8、投标保证金更换统一收据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8:30-9:30。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前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12楼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10、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12楼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1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0571-88981171)投诉。

12、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汪老师 方老师 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06030、88981007

传真:0571-889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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