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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LZX招[2017]10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351875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0351-2387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先生 18035187550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根据《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 【2007】43号)文件要求,对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定级为三级的应用系统,进行为期二年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每年测评一次,交付两份测评报告;对定级为二级的应用系统,进行为期二年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每两年测评一次,交付一份测评报告;服务周期内,如有新增定级备案应用系统,应包含在本次项目范围内,新增定级备案系统需按定级等级完成相应周期的测评服务,并交付测评报告。

目前,测评应用系统包括:三级系统共4个(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二级系统共16个(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电子数据传输系统等),测评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的等级保护技术要求。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4.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相关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外省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机构需提供山西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备案手续。(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00至2018年01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

4.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备案);

7.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8. 投标人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

9. 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10.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有效的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除注明复印件外,请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积极响应扶持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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