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建设图像应用平台系统一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东丽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30日 06: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6491095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681164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6491095 |
1.更正事项:五、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1.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商务因素(3)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1分)第二部分技术因素(11)链路接入评价(5分)投标人项目中提供由运营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运营商需要提供网络链路建设中所需的全部网络设备(如光电转换器、光模块、光纤等),并且承诺每个杆体不低于100Mbps独立带宽并满足实际需求,每条链路每月租赁费不得高于300元,同时保证全部前端点位有效连接到天津市视频监控网,并提供有效IP地址规划。对比最优(5分);对比次之(3分);差或未提供(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