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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垦区公安局监控系统招标项目公告

2017-12-21 来源:新疆兵团采购

阿克苏垦区公安局监控系统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阿克苏垦区公安局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就《阿克苏垦区公安局监控系统招标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取采购供应商。届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阿克苏垦区公安局监控系统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谈判内容:监控、门禁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采购预算: 69.8647万元。共四包:第一包:四团派出所监控系统设备及门禁系统,监控、门禁相关设备一套,预算金额217636元;第二包:五团派出所监控系统设备,监控相关设备一套,预算金额178478元;第三包:六团派出所监控系统设备一套,监控相关设备,预算金额170643元;第四包,沙河镇警务室监控系统设备,监控相关设备两套,预算金额131890元

数量、技术标准和总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范需求。

四、 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

(1)符合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招标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规定,必须招标节能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招标清单(第二十二期)”,监控设备是节能产品,必须招标节能清单里的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清单中的查询复印件)

(3)查询节能清单地址: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

五、 谈判供应商资格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谈判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

4.开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 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6日

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gzy.xjbt.gov.cn)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6日

发售地点:阿拉尔市幸福南路108号水利水电工程处三楼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

十、谈判保证金:壹万元人整民币

十一、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7日16: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谈判开始时间及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6:00整

谈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3楼开标室)

十三、招 标 人:阿克苏垦区公安局

十四、联 系 人:吴雪岭 联系方式:1899907522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拉尔市幸福南路108号水利水电工程处三楼

项目负责人:彭科杰 电 话:1510907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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