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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智能违法拍照系统采购

2017-12-18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运城市盐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智能违法拍照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27070201

2.3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智能违法拍照系统,具体包括后端平台设备和前段设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1)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2)质保期:3年

(3)预算金额:169.8726万元

(4)项目所在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8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12月22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1月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暂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8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叁仟玖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27070201)。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59-2161586

招标代理公司: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民生华庭山水帝景幢3单元1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9-6358660 15903487404

邮箱:rytzb01@163.com

   
  山西瑞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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