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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特警支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5 来源:新疆兵团采购

 

一、招标条件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委托,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特警支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获批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

三、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特警支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四、招标规模:购置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五、建设地点:第十四师公安局

六、供货周期:30日历日。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产品,有良好的信誉及供货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八、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00:00时至2017年12月21日23:3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12月15日00:00时至2017年12月21日23:30(北京时间)。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购买成功后将项目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十、其他: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或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596202476@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

联 系 人:胡文斌联系电话:131504316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8号

联 系 人:胡娇娇、张倩 联系电话:0903-2520466(兼传真)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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