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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专用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7-12-13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公告编号:150900-20171213-0002

  一、采购单位:卓资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专用设备

  三、采购金额(元):175450

  四、拟定的供应商:呼和浩特市易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检发案管字(2016)188号文件要求,更有效、更便捷、更规范的管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引进了山东灵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由山东灵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唯一指定授权经销商呼和浩特市易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对系统软硬件的统一安装和对系统应用的统一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现对卓资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程日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47408187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王福林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13948592335

  

卓资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集中采购部

2017-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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