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中:
(1) 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以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道路监控案例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网络运营资格(代理网络运营商除外)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家运营商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要求所投监控设备可以和如皋市公安局新建视频监控及卡口汇聚中心平台无缝对接,须出具公安局提供的接入成功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
(1) 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以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道路监控案例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网络运营资格(代理网络运营商除外)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家运营商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要求所投监控设备可以和如皋市公安局新建视频监控及卡口汇聚中心平台无缝对接,须出具公安局提供的接入成功证明材料。
2017年12月12日